一次性使用静脉采血针的提示性说明
【生产许可证编号】鲁食药监械生产许20110125号
【注册证编号/技术要求编号】国械注准20153221778
【型号、规格】见合格证
【产品性能结构】由胶套、对接端针管、针座、软管、针柄、静脉穿刺端针营、静脉穿刺端护套组成。
【适用范围】适用于医疗单位采集静脉血样。
【禁忌症】无
【注意事项、警示及提示性说明】
1.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.产品无菌、无热原、有效期两年:
2.包装破损、保护套脱落.禁止使用;
3.只限于一次性使用,用后销毁;
4.使用前先检查小包装是否漏气。小包装破损或漏气,莱止使用。
5.一次性使用静脉采血针对多管进行采血时.最多不可超过10只采血管.
6.对接端穿刺针垂直刺人真空采血管胶塞凹糟中心。
7.采血完毕后,若安全装置失效,医务人员应及时清理泄露的血样,以免造成对医务人员及对其他人员的伤害,并对现场进行消毒处理。
【标签、包装标识样图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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